浠水县十月商贸城公共烟道制作及安装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十月商贸城公共烟道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由县清泉镇十月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清泉镇十月村五组,主要施工内容:制作并安装油烟管道1200*1200、柜式风机1台、风机变频器1台、防火阀门1台。其它详见工程量清单,可实地考察。计划总投资约9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营范围包括通风管道制作及安装且注册地在浠水的公司法人,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始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完工验收合格后付9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没发现质量问题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顿斌 (13971739466)
浠水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潘亚中(15572381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