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十月建材城经营权
整体出租协商公告
十月建材城承租合同将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经清泉镇十月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拟定该项村资产继续整体出租。
1、出租方: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
2、出租标的物概况:招租房屋范围:1、柏树园路南面A栋一至二楼,一楼通道作公共通道,和东头的两连一至二楼(共200平方米)不在租凭范围内;2、柏树园路北面B栋一至二楼(含东头的夹层),一楼通道不在承租范围内;3、红烛路南边C栋一至二楼,一楼通道不在承租的范围内,4、回形院内东头D栋一至二楼和附楼一至二楼;5、回形院内西头E栋一至二楼。以上面积合计约为7000平方米。
3、交易方式: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考虑到现租赁人上轮租赁期内装潢费用较大,且近期经济整体态势不是太好,且该市场基本定型,有一定的品牌效应,故按第一轮承包合同优先与原承租人协商。协商必须充分满足业主方要求,否则不成交。如协商失败再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4、租赁期限:5年(2015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5、公开协商对象:原租赁户浠水晨昇商贸有限公司
6、公开协商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9:30。
7、公开协商地点:十月村二楼会议室。
8、租金底价及支付方式:500万元保底,要求适度上浮,达到村民代表一致认可的心理价位。经营中的各种税、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联系人:
出租人:占先平(13986518866)。
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潘亚中(15572381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8463
清泉镇十月村委会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