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望城南路修复刷黑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望城南路修复刷黑工程已由县清泉镇十月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清泉镇十月村七组,主要施工内容:98×9主车道破损约250平方米挖起后用C25商品混凝土恢复,再全程刷黑。要求刷黑厚度8CM,中密度,两油刷层,全程三处下水道。人行道五米宽,铺板砖及大理石材质路沿石。详见工程量清单,可实地考察。计划总投资约16.4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建筑、市政、路桥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市政、路桥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17日上午8:30分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上午8::30分始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完工验收合格后付9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没发现质量问题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顿斌 (13971739466)
浠水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潘亚中(15572381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