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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巴河镇居委会沉船湖发包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2 00:00:00

浠水县巴河镇居委会沉船湖发包竞价

      

一、发包人: 浠水县巴河镇居民委员会

二、发包标的物概况及标底:沉船湖占地面积50亩,使用面积35亩。发包期限5年(具体时间为20161月),每年发包金额(基础金额)为1.2万元。

三、发包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仅限本居民委员会管辖的人(以身份证上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发包方式

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①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保留底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出租人设置的出租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56万元。各投标人低于此报价的为废标,不成交;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在总价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

③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④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及不能按规定付款的视为弃权,没收保证金的20%,择期重新竞价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相关约定事项

1)付款办法: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次性付清5年承包金。

2)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前往实地察看、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发包标的的相关情况向发包人咨询。凡参加报名的申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发包范围并认可发包现状及发包要求,发包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承包人经营范围界定为养殖业,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集体有权终止合同。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如遇有国家需征用此湖,所有权归本集体湖内所投资的部分赔偿物金额归承包人所有。

5)未尽事宜,由业主在合同中与承包人商定。

六、展示标的物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5122日至128日下午17 时止,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观展并提出报名申请。标的物地点:浠水县巴河镇居民委员会。

 承包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组织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浠水县巴河镇居民委员会处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万元)承包单位或个人投标前须先一次性交清,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转为承包金。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八、开标时间20151210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浠水县巴河镇财政所会议室

发包人:浠水县巴河镇居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曾志明(13986550543

                                            徐金花(15926700145)

浠水县巴河镇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甘雄林(1398651472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2015122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