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鱼池发包公告
一、发包方: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
二、发包标的物名称: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百人湾湖所属3处水面承包经营权
明细情况如下:
(1)1号池,面积29.7亩,承包期5年,标底:4.455万元;(2)2号池,面积47.4亩,承包期5年,标底:7.584万元;(3)3号池,面积58.05亩,承包期5年,标底:9.288万元。
三、招标方式:
(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四、投标人(即拟承包方)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唯一凭证),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每人仅限报名一个池子。
五、投标保证金:各申请人在报名前向发包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浠水经济开发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银行账号:17-651201040002897,开户行:浠水县农行南城分理处)。1号池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55万元,2号池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584万元,3号池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288万元。
六、报名地点:申请人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1日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报名。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申请人在报名同时提交银行对账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高价优先的原则
2、各投标人的报价(按每亩报价)不得低于各口鱼池的标底价,否则为废标。
3、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在上一轮报价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4、承租期各承包人自负盈亏,村委会不负担天灾、人祸一切灾害风险。
5、承租期甲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
6、中标后三日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于公告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测,发包人无义务协助,投标人没有前往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发包方(盖章):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 李进德(13636028964)
浠水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2014 年12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