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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散花镇张思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出让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00

浠水县散花镇张思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出让竞价

      

 

一、发包人: 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标的物概况及标底:张思塘位于散花镇添福庵村、禹山村,面积1259亩,平均水位17米,与策湖、泽波港自然连通,发包期限3年,每年发包金额为15万元,共45万元。

三、发包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或群团、组织

四、发包方式

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①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保留底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发包人设置的发包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每年15万元。各投标人低于此报价的为废标,不成交;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在每年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20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

③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④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及不能按规定付款的视为弃权,没收保证金的20%,择期重新竞价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相关约定事项

1)付款办法:承包金按年度结算,先交款再签合同。交款日期为每年的元月10日前。

2)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前往实地察看、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发包标的的相关情况向发包人咨询。凡参加报名的申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发包范围并认可发包现状及发包要求,发包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若承包期内,政府需要征作他用,退还当年承包费后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4不准筑坝阻水,可以设围网养鱼。承包人在承包范围不得保留精养鱼池,只能自然放养。承包期内不得人为投放饲料(化肥、鸡粪、猪粪),造成水体污染,一经发现将依法打击。

5)未尽事宜,由业主在合同中与承包人商定。

六、展示标的物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51230日至201616日下午17 时止(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观展并提出报名申请。标的物地点:浠水县散花镇添福庵村、禹山村。

 承包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组织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诚(13636003114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万元)承包人在201616日下午17时前一次性足额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汇至专用帐户(账户名称:胡诚,开户银行:散花信用社,帐号:81010000465381045)。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转为承包金。投标申请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按规定足额提交,需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逾期无效。

八、开标时间201617日上午9:30分。

九、开标地点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发包人: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汪光明(13807255288

浠水县散花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金益鸣  15072801686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20151230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