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蒿墩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工程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蒿墩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由浠水县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蒿墩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蒿墩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蒿墩村,主要施工内容为:(1)土方平整1792立方米;(2)村原有公路800米两侧需各加宽1米;(3)修建长35米、高2.5米的24宣传墙,墙面需抹灰刮乳胶漆,屋脊采用彩色水泥瓦,墙面需贴陶瓷锦砖,基础垫层采用C10混凝土,压顶采用C20混凝土;(3)修缮厕所4座,需刷外墙漆,顶胶倒;(4)4个长3米,宽2米的垃圾池,池外需砌筑长3米宽3米的24围墙,墙面需粉刷外墙漆,安装彩色水泥瓦屋脊;(5)村4组需安装长120米Φ600的混凝土涵管,回填压实。安装涵管处两边各填1.5米宽路肩路料。具体工程量已实际结算为准。计划总投资11.67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 1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2.3原材料(如:水泥、石子、沙等)必须符合建设质量标准。
2.4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市政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或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浠水境内有在建工程没有完工(以县、乡两个平台查证为准)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2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时始
6、交易方式:依报名家数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款50%,第二年付款20%,第3年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付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蒿墩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景振兴 电话: 18120475970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