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巴河镇河庙铺村文化舞台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巴河镇河庙铺村文化舞台工程已由县巴河镇河庙铺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巴河镇河庙铺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巴河镇河庙铺村村部旁,本项目框架结构,主要施工内容是:新建舞台长10米,宽9米,高4.5米,其它详见施工图纸。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
2.3所有原材料(如:水泥、石子、沙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质量标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浠水境内有在建工程没有完工(以县、乡两个平台查证为准)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四期付款,2016年付20%,2017年付30%,2018年付30%,2019年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5、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5.2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8日下午15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下午15时始。
7、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巴河镇河庙铺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万申金 13409989330
浠水县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甘雄林 1398651472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