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办公楼及广场硬化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办公楼及广场硬化工程已由县清泉镇金盆地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清泉镇金盆地村,主要施工内容:村办公楼及门口广场硬化。一、村办公楼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50㎡,前期土地基已基本完成。具体施工内容为:地脚梁,办公楼主体,中等装修、水电、门窗、灯、电扇等(具体施工方案见工程图纸、工程预算表为准)。二、门口广场硬化,长约40米、宽约30米、硬化厚度为0.18米(门口广场硬化不在施工图纸及预算内,村委会要求施工方无偿赠送,村委会不负担任何费用)。两项预计总投资39.7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广场硬化要求施工方使用华新325水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上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二级建筑师、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4、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年底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工程款在2016年底付清。
5、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上午 3:00时至 5:00时止。
5.2报名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村委会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时开始。
7、交易方式:依据报名人的家数来确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周寿国 (13476711630)
浠水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潘亚中(15572381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