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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城社区所属门面房招租事项公开协商

发布时间:2014-10-17 00:00:00

关于环城社区所属门面房招租事项

公开协商公告

清泉镇环城社区所属门面房租赁合同将于20141230日到期。经环城社区、清泉镇公共资源领导小组、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讨论决定,下一轮租赁合同由环城社区,原租赁房主在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下进行公开协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协商对象资格:缴清以前所有轮次租赁款的现承租户。

二、公开协商标的物:环城社区以下门面房2015年的租赁权。车站大道339号(清泉大楼):门店11档;乐园巷11号(原永春小学): 瓦房一层;车站大道341号(乐园大楼):门店9档;车站大道343号(原环城村卫生室):门店2档;车站大道347号(原永春旅社):门店11档;车站大道355号(原车站旅社):门店2档;车站大道306号(悦和旅社):门店1档;车站大道188号(森林宾馆):门店9档;文化路8号(原环城村办公楼):门店9档;文化路6号(原环城村办公楼旁):门店2档;文化路2号(森林宾馆旁):门店1档;清泉路42号(清泉工商所斜对面):门店3档;清泉路48号(县残联西头12档):门店2档;丽文大道468号(新大桥头,社保局旁):门店3档;丽文大道470号(新大桥头,社保局旁):门店2档;沿河大道168号(老搬运站):门店5档;旅社宾馆共计六家:车站大道339-1号(2-4层)车站大道339-13号(2楼)车站大道355-3号(2-4层)车站大道306-4号(2-3层)车站大道188-2号(2-3层)沿河大道168号(2-4层)

三、公开协商地点:环城社区三楼小会议室

四、公开协商时间201410181118(节假日休息)。

五、公开协商参加人员:村民代表两人、村干部若干、县乡镇公共资源工作人员若干、清泉镇公共资源领导小组成员、租赁户主。

六、公开协商形式:逐一个别就具体门户分别协商,当场签订合同,并交清2015年度租金。

七、其他事项:20141118前未达成公开协商协议,或者不主动与社区进行协商的,视同放弃协商权利,所租赁门面将面向社会公开挂牌招租。

清泉镇环城社区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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