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湖面及荒山承包经营权发包公告
编号:XZJY(ZC2016009)
一、发包方: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村委会
二、发包标的物名称: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湖面及荒山承包经营权明细情况如下:
1、二组沙湖约15亩,承包期限10年,承包底价1万元。
2、三组杨湖荡约10亩,承包期限10年,承包底价1.5万元。
3、三组蔡湖约25亩,承包期限10年,承包底价5万元。
4、沙湖咀荒山约8亩,承包期限20年,承包底价2万元。
以上标的物面积为历史习惯面积,不重新丈量,不作为计算承包金依据。
三、招标方式:
(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四、投标人(即拟承包方)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唯一凭证),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各申请人在报名同时向发包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账户名称:浠水县兰溪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82010000000011677,开户行:浠水县兰溪镇信用合作社。(注:每个湖面和荒山的底价即为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湖面和荒山,但需同时一次性足额提交相关湖面和荒山的保证金。只有一次性足额提交了保证金才有资格报名)
六、报名地点:申请人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7日到兰溪镇财政所(马明)处报名。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申请人在报名同时提交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凭提交保证金进账单凭证原件报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高价优先的原则
2、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承包底价,否则为废标。
3、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在上一轮报价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4、承租期各承包人自负盈亏,村委会不承担风险。
5、承租期甲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
6、中标后三日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于公告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测,发包人无义务协助,投标人没有前往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8、原承包人无法转移的固定资产按双方协商的合理价格转让给现承包人。不得漫天要价,否则现承包人有权不接受。
发包方:
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村民委员会: 冯国民 15926798988
浠水县兰溪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马明 13986518090
浠水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