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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城社区所属门面房招租事项公开协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5 00:00:00

关于环城社区所属门面房招租事项公开协商公告

清泉镇环城社区所属门面房租赁合同将于20151231日到期。经环城社区、清泉镇公共资源领导小组、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讨论决定,下一轮租赁合同由环城社区、原租赁房主在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下进行公开协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协商对象资格:缴清以前所有轮次租赁款的现承租户。

二、公开协商标的物:环城社区以下门面房2015年的租赁权。车站大道323号(环城社区办公楼一楼)门店四档;车站大道339号(清泉大楼)门店11档;乐园巷11号(原永春小学)瓦房一层;车站大道341号(乐园大楼)门店10档;车站大道343号(原环城村卫生室)门店2档;车站大道347号(原永春旅社)门店11档;车站大道355号(原车站旅社)门店2档;车站大道306号(悦和旅社)门店3档;车站大道188号(森林宾馆)门店9档;文化路8号(原环城村办公楼)门店9档;文化路6号(原环城村办公楼旁)门店2档;文化路2号(森林宾馆旁)门店1档;清泉路42号(清泉工商所斜对面)门店3档;清泉路48号(县残联西头12档)门店2档;丽文大道468号(新大桥头,社保局旁)门店3档;丽文大道470号(新大桥头,社保局旁)门店2档;沿河大道168号(老搬运站)门店5档;旅社宾馆共计六家:车站大道339-1号(2-4层)、车站大道339-13号(2楼)、车站大道355-3号(2-4层)、车站大道306-4号(2-3层)、车站大道188-2号(2-3层)、沿河大道168号(2-4层)。

三、公开协商地点:环城社区三楼小会议室

    四、公开协商时间20151226日至1228

    五、公开协商参加人员:村民代表两人、村干部若干、县乡镇公共资源工作人员若干、清泉镇公共资源领导小组成员、租赁户主。

    六 、公开协商形式:逐一个别就具体门户分别协商,当场签订合同,并交清2016年度租金。

   七、其他事项:20151228前未达成公开协商协议,或者不主动与社区进行协商的,视同放弃协商权利,所租赁门面将面向社会公开挂牌招租。

                          

清泉镇环城社区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5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