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红烛路房屋租赁经营权公告
经浠水清泉十月村村民代表同意,拟将浠水十月村三组红烛路178号、319-1号仓库房屋进行整体公开招租(承包)。
1、出租人: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三组。
2、出租标的物概况:位于清泉镇十月村三组(红烛路478号房屋院落式仓库)1590平方米;红烛路319-1号房屋院落式仓库1900平方米。以上两宗仓库为整体性出租(承包)用于堆放各种物资。
3、交易方式:原则上以原租赁户(人)为主,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再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4、承租人要求: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②具有合法性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法人。
5、公开协商时间及展示标价物时间:
①公开协商时间:
②公开协商地点:清泉镇十月村二楼会议室;
③承租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⑴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⑶承租总额资金支付。
6、报名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二楼办公室。
7、租期:为一年制(
8、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当天一次性付清。
9、履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交付租金不得中途退出。
出租人联系电话:陶祖应:13636059368
孙秀华:13409725604
乡镇公共交易中心电话:4108463
清泉镇十月村委会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