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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巴河镇乌金石窑村象山等36处荒山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9 00:00:00

浠水县巴河镇乌金石窑村象山等36处荒山

发包公告

 

一、发包人 浠水县巴河镇乌金石窑村委会

二、发包标的物概况及标底:乌金石窑村象山等36处荒山位于该村,山地总面积约合计183亩,发包年限30年,以10年为一个承包周期,第一周期承包底价为5.5万元,以后每一周期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上浮15%

三、投标人(即拟承包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四、交易方式:(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①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保留底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竞标人就第一周期承包金报价,不能低于5.5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③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④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及不能按规定付款的视为弃权,没收保证金,择期重新竞价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相关合同约定事项:(1)山地承包期为30年(从201611-20461230日止)。(2)付款办法:承包租金分3次付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付清第一周期租金,后续租金每十年为一期一次性交付村委会。交款日分别为20251230日,20351230日。(3)承包人不得改变原始地形地貌。(4)承包人不得在承包荒山上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5)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归承包人,村委会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并按当年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村委会不承担其他赔偿义务。(6)承包人必须在三年内将承包荒山改造完毕,并优先安排本村精准扶贫户就业。

六、标的物现场勘查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512 8日至1213日下午16 时止(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投标人自行勘查并按规定报名。

现场勘查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乌金石窑村

报名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乌金石窑村村委会处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拟承包人应自带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时需递交人民币5.5万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现场退还)。

八、开标时间2015121410:00

开标地点浠水县巴河镇财政所

发包人(盖章):浠水县巴河镇乌金石窑村委会

联系方式:吕传明(13409989917

浠水县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甘雄林(1398651472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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