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关口镇失剑坳村文化广场建设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关口镇失剑坳村文化广场建设已由县关口镇失剑坳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部门扶持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关口镇失剑坳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关口镇失剑坳村一组、二组,主要内容广场面积约700平方米,厚度0.18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6平方米,大便坑6个,做隔墙;男厕所小便池一个,高2.5米,内墙贴半墙砖,外墙当面贴砖;三级化粪池5×2×1.5,屋面浇注略斜贴瓦。计划投资8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
2.3 水泥选用华新325水泥。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上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注册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4、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付总价60%;2、县级验收合格后付30%;3、完工半年后付余下10%。
5、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或关口镇财政所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上午 3:00时至 5:00时止。
5.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关口镇失剑坳村委会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始。
7、交易方式:依据报名人的家数来确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关口镇失剑坳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黄亚新(13636054116)
浠水县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欧阳海锋(1397173307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