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巴河镇苦竹港村大吾塘整治扩建工程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巴河镇苦竹港村大吾塘整治扩建工程已由县巴河镇苦竹港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巴河镇苦竹港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巴河镇苦竹港村9组,主要施工内容是:整治扩建清污、塘岸重新加固。1、大吾塘原有水面面积11亩,计划扩建10亩;2、塘内扩建、塘岸扩建加固共需土方3300M3;3、塘岸护砌需要片石325M3;4、排水灌溉需用涵管Φ30-Φ50的22筒;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98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2.3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质量标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上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浠水境内有在建工程没有完工(以县、乡两个平台查证为准)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付30%,第二年付20%,第三年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5、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或到巴河镇财政所(联系人:甘雄林)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5.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资质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5.3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浠水县巴河镇财政所会议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始。
7、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巴河镇苦竹港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张金元 18971739815
浠水县巴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甘雄林 1398651472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