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生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6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生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已由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主要施工内容为:填、挖土方量合计约5000立方(含河堤修复及生产路),Φ60涵管80米,U型槽950米(标准800*800),硬化路面1300米,土地平整等,具体施工按工程预算及施工图纸为准。计划总投资38.54万元(含税费),工程完工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2.2计划工期 2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
2.3原材料必须符合建设质量标准及图纸预算标准。
2.4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混泥土强度达到C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且不在处罚期内。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3.3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浠水境内有在建工程没有完工(以县、乡两个平台查证为准)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3.4自然人或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1日到兰溪镇财政所(马明)或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12日上午09:00时
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上午09:00时
6、交易方式:依报名家数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付50%,2017年底付40%,2018年底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胡秋良 电话: 13476711229
浠水县兰溪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马明(13986518090)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6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