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钱家河村至城角桥村道路硬化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钱家河村至城角桥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浠水县清泉镇钱家河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钱家河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钱家河村五组,主要施工内容为:硬化路面全长1500米,宽3.5米,厚18公分,土路基挖方、填方,涵管安制等,详见工程预算表。计划总投资共计32.47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 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
2.3 水泥选用华新325#或尖峰325#矿渣水泥。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浠水县境内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6日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
4.2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7日 09:00时。
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7日 09:00时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当年付40%,第二年年底付30%,第三年年底付20%,第四年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钱家河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 钱书记 15971379152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6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