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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通村公路护坡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00:00:00

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通村公路护坡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通村公路护坡工程已由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捐款及政府补贴资金等,招标人为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村百人湾鱼池子,主要施工内容为:1、混凝土垫层长300米,宽1.2米,厚0.3米,约108M32、浆砌块石,上底宽0.5米,下底宽1米;高2米,长300米,共450M3。要求水泥砂浆护砌要勾缝,上口用混凝土封口找平,厚度不低于10CM。计划总投资共计13.14万元(含税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1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 本村近几年有过类似业绩的自然人(以壕地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为准,同时加盖村委会和南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公章有效),限三人(含三人)以内。

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14日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本村无证自然人持村证明材料原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15日上午10:0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615日上午10:00时始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2016年本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20161231日付工程款60%,剩余部分无质量问题2017年年底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李进德 (13636028964)

浠水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潘亚中(15572381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期:  2015 年12月31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