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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河镇五二村“小湖”发包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06 00:00:00

巴河镇五二村“小湖”发包竞价

      

一、发包人: 浠水县巴河镇五二村村民委员会

二、发包标的物概况及标底为发展壮大村集体,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建设秀美乡村,根据当前我村环境及现状,应广大村民要求,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同意将五二村所属小湖对外发包,同时积极响应县政府招商引资精神,打造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五二村小湖(江北公路与五二路之间,具体以城镇规划、国土红线为准)面积为120亩,发包期限30年(具体时间以签约之日起),每亩承包价格为300元/亩年。

三、发包人要求具有从事旅游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支付。

四、发包方式

1)如投标申请人只有1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投标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①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保留底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出租人设置的出租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300元/亩年。各投标人低于此报价的为废标,不成交;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一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但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

③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④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及不能按规定付款的视为弃权,没收保证金的20%,择期重新竞价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相关约定事项

1)付款办法:承包单位或个人投标前,须预交30年基准承包金(108万元);中标时须按竞拍价格一次性付清30年全部承包款项。

2)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前往实地察看、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发包标的的相关情况向发包人咨询。凡参加报名的申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发包范围并认可发包现状及发包要求,发包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流转湖面必须用于生态旅游开发,投标人开标日必须提供具体的旅游项目规划和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要件,投标人报名期间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实地勘测,招标人不负责接待。

4)湖面开发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不对湖区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有重大污染,村有权终止合同。

5)如果国家建设需征用本标的区域土地,应无条件配合国家建设,本合同自动终止。自正式征用之日起到合同结束日止的湖泊租金,由村按实际天数全额退还承包人,湖面的所有权补偿归五二村所有,湖面建筑及生态景观或其他附属物设施赔偿归承包人所有。

9)未尽事宜,由业主在合同中与承包人商定。

六、展示标的物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5116日至1116日下午17 时止,在此期间内各承包人自行观展并提出报名申请。标的物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五二村。

 承包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8万元)在 2015年11月16日下午17时前一次性足额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汇至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巴河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浠水巴河镇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82010000000013222),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八、开标时间2015111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报名

发包人:浠水县巴河镇五二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彭海涛(15347172456

浠水县巴河镇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甘雄林(1398651472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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