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七组租赁经营权招租公告
经清泉镇十月村村民代表同意,拟定将清泉城区红烛路135号的10宗、望城路2宗门面房屋租赁权进行整体公开招租。
1、出租方: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七组。
2、出租项目概况:①该房屋租赁位于浠水县城区繁华区域红烛路和望城路。以上房屋的租赁可分段整体招租,用于办理市场经商。
3、公开协商时间:
4、公开协商地址:十月村二楼会议室。
5、交易方式:原则上以原租赁户(人)为主,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如协商不成再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6、承租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合法性经营单位和有管理经验能力的人。
7、租赁期限:为一年制(
8、租金支付: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9、联系单位:乡镇交易中心:4108463,陈艳清组长13476577402。
清泉镇十月村委会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