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汪岗镇金鸡岭村一组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汪岗镇金鸡岭村一组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浠水县汪岗镇金鸡岭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浠水县汪岗镇金鸡岭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汪岗镇金鸡岭村1组,主要施工内容为:恢复重建长450米(已完工100M),宽2.8米,厚0.18米的水泥路面,公路填方500立方,公路所需芦管Φ60CM芦管10筒长20米,Φ40CM芦管2筒长4米,Φ30CM芦管20筒长40米,清淤一口塘,约4800M3,80长×60宽×1M深,计划总投资10万元(含税费、不含已完工硬化路100M)。
2.2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
2.3 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质量标准。
2.4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本项目被委托授权人必须为在该公司注册的项目经理(三级以上)或注册建造师。
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汪岗镇财政所或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汪岗镇政府会议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6日上午9:30分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上午9:30分始
6、交易方式:依报名家数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白莲镇金鸡岭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杨爱国 电话: 13477667817
浠水县汪岗镇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董爱军(13886400300)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