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一组通组公路硬化工程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一组通组公路硬化工程已由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一组,主要施工内容为:花鼓石村一组1012米通组公路硬化,路基必须达到宽5米,路基铺合一路料厚10厘米反复夯实,硬化路面宽3米,厚度0.2米,须安装¢30涵管6处36筒,¢40涵管2处14筒,¢50涵管2处5筒,¢25涵管5处14筒,沉沙井6个,下挖土方约123立方,两边路肩土各0.5米(回填路肩土须高出路面0.1米),另有拆建围墙预算2000元,路面硬化后须及时切割。计划总投资19.725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 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
2.3原材料(如:水泥、石子、沙等)必须符合交通局乡村公路建设质量标准。
水泥选用尖峰或海螺325#矿渣水泥。
2.4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浠水境内有在建工程没有完工(以县、乡两个平台查证为准)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兰溪镇财政所(马明)或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会议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0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00时始
6、交易方式:依报名家数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当年无付款,2016年12月底付50%,2017年12月底付30%,2018年12月底付2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花鼓石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冯国民 电话: 15926798988
浠水县兰溪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马明(13986518090)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