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竹瓦镇石佛村村活动广场硬化等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竹瓦镇石佛村村活动广场硬化等工程已由县竹瓦镇石佛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竹瓦镇石佛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竹瓦镇石佛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部前活动广场硬化等,广场全长30米,宽20米,厚20cm(其中含老人健身场所长30米,宽9米,活动器材等),周围花栏100米(含路缘石、花树苗等)。计划投资约30万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2015年1月13日到竹瓦镇财政所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下午16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月15日上午9 时30分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 月15日上午9 时30分始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分二年付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60%,余下工程款在第二年年底无任何质量缺陷一次性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竹瓦镇石佛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陈秋元 (13636072528)
浠水县竹瓦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姚香元(1897272726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