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车站路(一期)改造及丽文大道北延伸线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XSJY201809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车站路(一期)改造及丽文大道北延伸线改造工程已由浠发改投资【2018】80号文及浠发改投资【2018】1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北城新区,包括车站路(一期)改造工程及丽文大道北延伸线工程;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车站路(一期)改造工程道路全长800m(包含车站路与红烛路交叉口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0m,设计车速为40km/h;丽文大道北延伸线工程道路全长52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0m,设计车速为40km/h;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车站路(一期)改造工程计划投资约3300万元;丽文大道北延伸线工程计划投资约5300万元;本项目合计计划投资860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0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5亿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需提供其2018年度劳动合同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度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最少须完成一项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3.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3.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3.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3.5在“信用中国”官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6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不良行为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七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七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9 月30日至 2018 年 10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xsggzy.org.cn) ,下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止。(从上午9:00时开始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6.2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由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手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手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其他人递交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6.3资格预审现场需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来浠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1、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2、如若中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项目;3、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保证不更换项目经理,并按国家规定现场驻地时间;5、保证不更换五大员,并按国家规定现场驻地时间。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4该项目作为浠水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监管项目,由浠水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管
6.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的说明
7.1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在本项目中持证执业,不得缺席,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如发现违规,将进入浠水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黑名单,并没收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7.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4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5本项目由于跨度大,中标人在中标后在项目经理负责制下须组建二套项目施工项目班子,其中二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一人市政工程专业,一人桥梁工程专业。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邮 编: 423800 邮 编: 423800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孟女士
电 话: 13635898555 电 话: 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
2018年 9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