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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区公交站亭站牌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7-07-21 00:00:00

浠水县城区公交站亭站牌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JY2017072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城区公交站亭站牌新建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城区,建设内容为浠水县城区新建公交站亭91座,迁建公交公站亭5座。计划投资约33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内容。

2.3计划开工日期:20178月,工期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浠水县境内需承诺中标后,在30日历天内在浠水县城区设有正式登记注册的直属服务机构或在浠水县城区有售后服务机构(若未在30日历天内成立售后服务机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标识标牌户外灯箱制作或不锈钢制作加工等相关经营内容。

3.1.3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7721日至2017725日至下午23:59分。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领取。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56935 截止时间为:2017810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只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 ,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套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留作存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81110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根据本章第6.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应严格管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本项目中持证执业,不得缺席,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将由招标人和所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将进入浠水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黑名单,并没收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7.5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7.6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身份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7.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8本项目的付款方法: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承包人每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组织计划进度后,方可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量验收计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资料,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和签字认可,并通过相关程序审批后,由发包人付月进度结算价款的60%;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结算及决算审计后,再支付工程款的30%,余下10%工程款,其中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贰年)满后无任何质量缺陷即无息付清,余下5%作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贰年后无拖欠农名工工资行为,即无息退还。

7.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 

    编:    438200                                          编:     438200                     

人:   占先生                           人:     周先生                    

    话:  0713-4283110                    话:    0713-4847555/15629683777    

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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