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新都汇商住楼建设项目已由浠发改投资[2014]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住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住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浠水县清泉镇,面积约4908.52平方米,预计投资约886.8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次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有中标在建工地,否则该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申请人于 2015 年7月14日至 2015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3:00至5时前(节假日不休)均可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等报名,报名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包括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5万元整),在 2015年7月31日下午16时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2920008634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8月3日下午3:00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住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联系方式:张先生(13697144964)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联系方式:孟女士(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