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体育馆强电安装工程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浠发改投资[2008]189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体育馆
(2)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部颁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本次招标范围是招标文件所涵盖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接、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装或机电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凡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你方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3:00至5:30)在浠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应在 2012年 9月5日16:30分前一次性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及诚信保证金人民16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共计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帐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浠水县支行 账 号:100537635350010001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逾期无效。
4.5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法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否则不予受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于2012 年
5.2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体育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2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
电 话:07134280228 电 话:0713-4899666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