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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XS-2020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8 10:51:28

浠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XS-2020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006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浠发改社会【2020】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北城新区,位于土桥畈村,月水路以北,望湖路以东,月山路以南。
建设规模:浠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净用地面积 36166.11m2,总建筑面积27950m2,其中急诊部500m2,门诊部3000m2,住院部11230m2,医技科室5740m2,保障用房1590m2,行政管理用房995m2,院内生活用房995m2,地下停车3000m2,地下设备用房900 m2,总床位数300 床。
其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喷淋、强弱电、综合布线、广播、空调通风、电梯等,并配套建设院内工程道路、围墙、给排水、强弱电、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环卫设施等附属工程。三通一平、场外道路、高压供电及变配电公网供电分接箱内分路刀闸上桩头以上部分、红线外自来水管网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勘察、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以及专项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医疗设备除外)、建筑安装(含室外配套工程)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方面的内容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电分接箱内分路刀闸上桩头以上部分、红线外自来水管网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8-05
合同估算价:14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类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含2.7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4亿元(含1.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至少满足两项。证明材料需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工作、建筑面积或合同额等) 3.1.3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中标单位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未发生亏损。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⑧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①、②、③、④、⑥提供承诺函,⑤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自行承诺;⑧《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④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⑤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6号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0713-4289345
电话:
0713-4847555/1380725575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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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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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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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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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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