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散花镇新农村试点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局和湖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項目业主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的泵站及机电设备进行采购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散花镇,建设项目为浠水县散花镇新农村试点土地整理项目泵站及机电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 , 投资额约80万元,计划工期20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20万元以上的设备销售单位。
3.2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4 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加盖印鉴后随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5.1 请申请人于
5.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为
5.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在
5.4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区东湖路181号(楚天181文化创意产业园)
联系方式: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713-4267871,传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