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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清泉城区南、北城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项目(HBXS-202103QG-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20:42:21


浠水县清泉城区南、北城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项目(HBXS-202103QG-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103QG-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城区南、北城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已由浠发改投资【202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浠水县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
建设规模:(1)县清泉城区南、北城水厂工程规模:改造南城水厂(5万立方米/日,含取水工程部分)及二中水厂(3万立方米/日)。 (2)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范围:改造清泉城区DN100-600mm老旧供水管网88.31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通过评审)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4-06。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单项设计合同额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或排水初步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给排水资格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 3.1.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②、③、④、⑥提供承诺函,⑤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⑧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13日至2021年03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双桥北路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13085228948
电话:
0713-4435999/ 1380725575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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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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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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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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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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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2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