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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一河两岸(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及相关服务(二标段)(HBXS-202106FJ-009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18:40:45

浠水县一河两岸(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及相关服务(二标段)(HBXS-202106FJ-009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106FJ-009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一河两岸(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二标段宝塔安置点位于安时大道旁、白果树安置点位于红烛路及月湖公园旁。
建设规模:二标段白果树安置点建筑面积约57257.4平方米,宝塔安置点建筑面积约3490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道人桥安置点,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二标段宝塔安置点位于安时大道旁、白果树安置点位于红烛路及月湖公园旁,其中白果树安置点建筑面积约57257.4平方米,宝塔安置点建筑面积约34900平方米。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70日历天,其中570日历天,其中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7000.0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单项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含)且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及业务手册或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度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其他文件”附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建设西路
地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26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713-4289289
电话:
0713-48996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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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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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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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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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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