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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月水路东延伸线(襟湖路-湖影路)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HBXS-2022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09:32:46

浠水县月水路东延伸线(襟湖路-湖影路)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HBXS-2022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201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月水路东延伸线(襟湖路-湖影路)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浠发改审批【2021】184号、浠建涵【2021】49号、会议纪要【20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城投公司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
建设规模:道路设计全长937.889m,红线宽 3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为城市次干路,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26
合同估算价:7217.1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3.1.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道路类中级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以上人员需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公司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3.1.4近3年(2018年1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牵头人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市政基础设施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3.1.6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⑧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⑨五大员到岗承诺;⑩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①、②、③、④、⑥提供承诺函,⑤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⑧、⑨自行承诺;⑩《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另一方须满足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资质条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5、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47号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蔷薇路华中智谷 b3 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闫先生
电话:
13329951577
电话:
1571711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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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1月06日
备注:
  • 信息来源:省云平台  http://221.232.224.119:80/hubei/jump.html?infoid=6ec9bf44-9f72-4391-9b60-20de6a19424a
  • 附件1: 20211224月水路东延伸线(襟湖路-湖影路)项目工可-定稿.pdf
  • 附件2: 浠水县月水路(襟湖路-湖影路)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pdf
  • 附件3: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附件4: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pdf
  • 附件5: 浠水县月水路东延伸线(襟湖路-湖影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定稿.pdf
  • 附件6: “评定分离”规定及定标因素.pdf
  • 附件7: 招标公告.pdf
  • 附件8: [HBXS-202201SZ-001001001]浠水县月水路东延伸线(襟湖路-湖影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ZF
  • 附件9: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