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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滨河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XS-202202SZ-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17:20:47

浠水县滨河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XS-202202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202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滨河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境内
建设规模:滨河路建设项目起点与浠水“一河两岸”项目中沿河景观大道平交,往西下穿安时大道、京九铁路后与规划宝塔路平交,全长2.48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7米,城市次干道,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范围:深化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3-15
合同估算价:11981.15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②勘察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36 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下同)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合同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设计合同项目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 ②具备完成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合同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 业绩证明: 1)施工业绩和 EPC 总承包业绩: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资料(如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2)设计业绩: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①-③项中不能明确投资额 10000 万元以上的需提供概算批复;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 2018 年、2019、2020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若为联合体 投标,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2月17日至2022年0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 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 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地址:
浠水县体育用品一条街综合楼2楼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13635898999
电话:
1359760599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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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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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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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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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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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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