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XS-20220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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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201FJ-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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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1-421125-04-01-324655,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浠水县社会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浠水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316.27平方米,停车位12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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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勘察设计范围: 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和审查、施工图设计(含室内外精装修配套设计)、图审及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28 合同估算价:6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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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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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高级及以上建筑相关专业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④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岗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2021年度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至少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④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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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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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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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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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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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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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