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巴河镇乡村振兴农村新社区建设示范点项目(EPC)总承包(HBXS-20220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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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201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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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巴河镇乡村振兴农村新社区建设示范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七铺村 建设规模:项目拆迁 2281户,拆迁面积 531008.22 平方米,本期建设安置房 4214 套,总用地面积263888.22平方米,净用地 面积243181.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0902.3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4栋一类高层商住楼、1栋一类高层纯住宅、29栋二楼高层商住楼、17栋二类高层纯住宅、1栋单层农贸市场红白喜事堂、1栋四层社区服务中心、1栋九层立体车库(预留)、一个垃圾中转站、一个负一层地下室、配电房、一个水设备房及大门、产品岗亭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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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范围:深化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和审查、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10 合同估算价:153384.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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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153384.86 万元(包含工程施工费、勘察设计费及工程预备费,其中工程施工费暂定为 143985.62 万元,勘察设计费暂定 1788.16 万元,工程预备费暂定 7611.0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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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④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具有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资料员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注:以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2021年度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1.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另一方也须满足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资质条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施工方和勘察设计方组成,各自完成施工和勘察设计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5、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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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08日至2022年0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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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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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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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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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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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