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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9-01-07 00:00:00

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BXS-201901GT-001003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农经【20182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部门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分6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715428.51元。

第二标段: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384998.97元。

第三标段: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526409.63元。

第四标段: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801080.94元。

第五标段: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669041.95元。

第六标段:浠水县关口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009754.89元。

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农田监测及其它工程等。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关口镇下辖的9个行政村。具体为:铺儿咀村,江圳村,孙家湾村,茄子铺村,青台阁村,张家坳村,曹门湾村,二圣庙村,新庄冲村。

2.3、资金来源:部门整合资金。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等补充文件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开工日期:20192月,竣工日期为201911月,总工期为270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所确定的标准执行。

2.6.2、根据本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田块的长度基本控制在100-200m,宽度控制在20-50m。对于地势平坦,不作平整的田块,内部格田布置根据实地情况而定。

2.6.3、灌排系统灌溉保证率为85%,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6.4、田间道路建设应满足规划设计相对应单位工程图基础上,符合交通《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07198

2.6.5、农田防护林建设树种选择适合项目区气候、土壤条件的风景树为主,株距为4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B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在处罚期间)的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为黑名单;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相关信息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查询;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能反映开标前六个月(20188-20191月)任何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官网无不良或失信记录;

3.10、投标单位应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投标文件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一致,并且只承担本工程。本项目需对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姓名和岗位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上进行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经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查询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的或在湖北省内有其它国土整治在建项目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中对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3.11、近五年(20141-20191月)有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土地整治或农业综合开发或新增千亿产能或小农水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评审不合格。

3.12、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发[2016]13号)文的要求:中标单位施工范围内涉及“桥梁”施工的,如中标单位无桥梁工程承包资质,则需分包给具有桥梁工程承包资质的单位承建。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定标办法方法

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采取“明标明投、资格后审、摇号中标、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

五、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918日至201911423:59分。

5.2.领取地点: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18日至201911423: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www.hbbidcloud.com/hbcloud/,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湖北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下载招标文件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5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543。截止时间为:2019211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天泽大酒店2楼多功能厅(地址:浠水县南城开发区彩虹大道168号),截止时间为2019212日上午9:30 时整。(开标场地如有变动将在开标前三天在《湖北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及《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6.2本次招标要求每个投标人须派代表(仅限一人)参加开标会,且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如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参加开标会,如是委托代理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的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不予编号并取消进入会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此编号为各投标人在本场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且不得遗失,如有遗失,造成的后果有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6.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交易云平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713-424364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经理

联系电话:15827028189

湖北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           http://www.hbbidcloud.com/hbcloud/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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