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三角山旅游度假区黄溪冲旅游新村建设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浠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还建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三角山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886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817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
2.2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见施工图纸):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1请申请人于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包括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 元,图纸制作费5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肆万元,合计捌拾万元,在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审减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凡2013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记入不诚信档案。
7.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有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的将予以评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9.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9.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9.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浠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李毅 联 系 人:
电 话: 13986528006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