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至小仙庙村公路改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SJY20170519002
一、招标概况
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至小仙庙村公路改建工程于2017年5月22日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6月7日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2017年6月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村民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尚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名鑫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新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602023.13 |
1602023.13 |
1602023.13 |
招标控制价(元) |
1771136.81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90 |
90 |
90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D342045227 |
D242073324 |
D242075458 |
投标人安全生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14】 009783-1/2 |
(鄂)JZ安许证字【2015】 013034-2/2 |
(鄂)JZ安许证字【2016】 013974-1/2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石海利 市政工程 二级建造师 鄂242131547187 |
黎丹 市政工程 二级建造师 鄂242141541585 |
邓国庆 市政工程 二级建造师 鄂242141537657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0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传真):1532774793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体育用品一条街综合楼2楼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传真): 0713-424213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
联系人: 程先生
电话(传真): 0713-4267773
招 标 人: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