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河东片区排水防涝、污水收集和给水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澄清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如下:
1、本项目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暂定280.83万元(此部分费用只列入总报价,但不作竞争报价)。2、本次的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100%。3、合同金额以浠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评后的工程施工费*(1-投标报价的下浮率)+设计费(财评价的2%)。4、工程施工费部分:经浠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评后的预算价格按投标时的下浮率(施工中标竞争下浮率,即投标报价对比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下浮后若大于或等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执行,审核后的价格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若低于中标价,则按审核后的价格扣除下浮后的价格作为合同价。备注:1、按元报价,保留两位小数。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附件“定标办法及评定分离的相关规定”中择优标准以“附表-1择优评价表”内容为准。
浠水县住房和建设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