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造册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开标时间和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公示说明
各投标人:
一、浠水县兰溪镇造册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5号上午8:30分开标因招标控制价暂未审定,现将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5月31号下午13:00时,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17年5月30号23:59分;
二、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经计算,并由县审计局审计,浠水县兰溪镇造册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293608.71元(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叁仟陆佰零捌元柒角壹分),其中暂列金额74200.00元,暂列金额已含在工程量清单中;
四、本工程固定报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10%)+暂列金额.
五、投标人应以本次经审计局审计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投标人应严格按照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投标总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不一致,将导致废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应至少包括:
(1)封面
(2)投标报价说明
(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综合单价分析表(或: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8)暂列金额表
(9)计日工表
(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单位工程主材表
(二)投标报价编制
1、编制范围及计价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浠水县兰溪镇造册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内容,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13]66号);《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13]66号);鄂建文[2016]24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市住建委关于贯彻2013版工程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的实施意见》(黄建文[2013]112号);道路、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适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主要材料参照《黄冈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二期浠水预算价格执行,缺项部分按现行市场价格执行。
3、工程量清单
(1)编制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内容。
(2)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3)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理解并一起使用。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作内容及其工程量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内容及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施工设计图纸对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工程量进行校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不清楚和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中存在有任何划分项目误差、计量单位误差、计算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等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将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修正或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未复核或提出异议的,应视为认可,结算时除因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及施工方法的重大改变,或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另有说明外,不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及其它原因作调整。
(4)投标人不能仅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数量及规格要求而不参考图纸或进行实地考察和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相关不可预见的情况来进行投标报价,因上述原因未提出异议或导致的索赔、工期延长申请等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所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的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规费、税金等。
(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材料暂估价、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3)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信息,视工程的实情、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且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4)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的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5)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
(6)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不符时按废标处理。
四、若开标前电子系统故障仍未修复;本项目将采取纸质开标、评标。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