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委会 的委托,对其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项目(第三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资金来自浠水县环保局项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XSCG201810260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本次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项目(第三次),建设内容为:1座15t/天污水处理站、1座25t/天污水处理站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具体数量及主要技术数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
工 期: 30 日历天
质 量: 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五、采购预算:约6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备且合格有效;
4、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证书(废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前2018年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及2018年劳务合同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八、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在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浠水县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xsggzy.org.cn)。
2、领取时间:2018年 12 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23:59分。
3、领取地点: 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下载领取。如“未按规定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 12月 20日下午14:30至15:00时止。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
十二、磋商开始时间:2018 年 12月 20 日下午15:00时
十三、磋商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五、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出具环保局验收评审合格报告后,按主管部门拨付资金支付。
4、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委会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兰溪镇双河口村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联系人:胡书记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476711229 电话:15629683777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