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花示范区原美尔雅项目厂区内废弃金属设备
拍卖公告
受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委托,我公司拟定对位于散花示范区原美尔雅项目厂区内废弃金属设备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散花示范区原美尔雅项目厂区内废弃金属设备,约208.1吨,起拍价33万元;
报名登记时,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法人单位方可报名参与报名竞买(不接受法人单位联合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竞买;
2.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现场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设有保留价,竞买人举牌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3.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2日内付清拍卖标的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领受拍卖标的。如买受人未在此期限内付清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和领受拍卖标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自移交之日起10日内必须将拍卖标的全部自行拆除运走清场完毕,如在此期限未将全部拍卖标的运走清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价值评估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时全部运走清场完毕后,本公司方可无息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的竞买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设备拆除、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