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浠水县瑞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我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拟对浠水县福主粮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系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房屋面积(m2) | 土地红线面积(m2)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1 | 浠水县福主粮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 1540.24(其中食堂宿舍24.04m2已坍塌) | 4576.00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 | 15 | 125.2 |
二、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10:00时;
四、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9月10日上午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
2、上述拍卖标的自拍卖成交2日内,买受人必须付清全部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根据拍卖人的收款凭证,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3、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协助。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涉及到该拍卖标的评估费、测绘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拍卖公司代收代付。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标的款,将领受拍卖标后,拍卖人扣除拍卖佣金、评估费、测绘费等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勘察,拍卖人和委托人不负责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7、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并结合评估报告数据为准。如拍卖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应到拍卖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及《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浠水县瑞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