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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浠水县十月小学房屋及场地租赁权出租

发布时间:2014-03-03 00:00:00

浠水县十月小学房屋及场地租赁权出租公告

1出租人: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民委员会

2出租标的物名称及概况:原十月小学房屋及场地,现有房屋约2872平方米,场地约8500平方米。

3出租方式:若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一个申请人报名则采用公开协商的方式,若有两个及以上申请人报名则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4承租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法人,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支付。

5报名时间及展示标的物时间

5.1时间:201433上午9时至201437 16时止,在此期间内各承租人自行观展并提出报名申请。

5.2标的物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原十月小学

5.3 承租人报名时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的核准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经济开发区体育用品一条街)

7保证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前向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民委员会(账户名称:浠水十月建材城有限公司,银行:工商营业部,账号:1814073109200040068)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8出租标的: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年,本次出租期限暂定为3年。

9说明:承租人在合同期内投资的所有固定设施自建成之日起所有权归出租人,合同期内使用权归承租人。报名时请各承租人熟读出租人提供的相关文件,了解出租方的条件及要求,认可出租方的条件及要求方可报名。

10联系方式

出租人联系人:顿主任 电话:13971739466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谢金梅 电话:13872019868

日期: 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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