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乡镇交易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仙女庙村鱼池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00:00:00

根据《浠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浠水县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对村属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信息:

序号

鱼池名称

原承包人

面积 (亩)

承包期(年)

承租底价      (元/亩/年)

1

烈马桥

沈海燕

10

5

500

2

下叉

刘国停

60.06

5

260

3

霞尔咀

胡良汉

14

5

200

4

霞尔咀

胡仕兵

9.97

5

200

5

陈家畈

邵呈明

15.54

5

400

6

陈家畈

邵呈明

12.3

5

400

7

陈家畈

邵呈明

19.77

5

400

8

陈家畈

胡良汉

18.72

5

400

9

陈家畈

胡国章

15.3

5

400

10

陈家畈

胡仕阳

10.6

5

400

11

陈家畈

胡永学

40.6

5

400

12

董屋叉

胡良平

21

5

200

13

蒿木头

董瑞庭

9.4

5

300

14

叶家墩

胡良东

14.7

5

500

15

叶家墩

胡良东

15.3

5

500

16

叶家墩

胡良东

17.8

5

500

17

叶家墩

胡修胜

10.9

5

500

18

叶家墩

李香枝

13.7

5

500

19

叶家墩

胡良兵

7.9

5

250

20

叶家墩

胡修胜

11.5

5

360

21

叶家墩

邵连国

13.6

5

500

22

叶家墩

王进

11

5

500

23

叶家墩

王雨华

7.4

5

500

24

叶家墩

李从兵

10

5

500

备注:1、投标人必须按时、足额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各口鱼池投标保证金均为2万元整,即:投标人每交一笔2万元保证金可投任意一口鱼池报价一次;每人可选择缴纳多份保证金,不设上限。即一份保证金对应一次投标报价权。

二、发包对象: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成交款的本村的自然人(报名资格以村委会认定为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8日16:30时止。

2、报名地点: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仙女庙村民委会

  人:邵呈才              

联系电话:15897927035

3、报名要求:

①报名前须缴纳保证金,每2万元对应一个投标报价权。保证金可通过网上银行汇缴,也可以到各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电汇或转账到保证金专户(汇缴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报名人身份信息相同)。保证金汇缴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8日16:0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②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保证金除现金汇缴指定账户外,接受定期存单抵押保证金,但定期存单金额必须大于2万元,且只能对应一个投标报价权。

③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储蓄账号,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人资格必须经村委会确认。

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邵呈才

开户银行:浠水县农商银行散花支行

开户账号:6224 1220 0282 702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发包开标地点为: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仙女庙村民委会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9:00

四、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竞价规则:本次活动竞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①、以上各鱼池年承租底价为此次竞价承租底价,各投标人报价均不得低于的承租底价,若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承租底价,此次发包流标。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一次报价确定竞得人,价高者中标。如报价中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最高报价相同的,则采取在最高报价候选人之间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③、报价单必须签字确认,未签字视同无效报价。

④、投标报价为该标的物每亩每年的承包单价,应精确到元(没有精确到元的报价以四舍五入计算方式确定报价),大小写必须一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⑤、报价一经公布不得反悔。

其它事项:

1、报价经公布成交不得反悔。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付款或拒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情形视为弃权。如出现反悔或弃权等现象,标的流标,同时村委会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该项目的后续竞价资格。

2、承包人在鱼池承包期内自负盈亏;承包者自行负责鱼池的日常维护,并维持鱼池及池岸原貌,合同期满未维持鱼池坝岸原貌的,村委会将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

3、承包期间发包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承租人在经营鱼池过程中,不得破坏池岸、进出水口,承包人对池岸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且汛期期间要服从上级部门和村委会的统一管理。

4、本次发包标的成交后,承包人三日内与发包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向村委会付清五年承包款(承包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作承包款,多退少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三天内不计息退还

5、租赁方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没有踏勘现场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6、上一轮承包所投入的电力设施,建筑物以及各种设备,与新一轮承包人协商处理,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双方协调期间村委会有义务协调双方。

7、此次发包鱼池为集体产权,承包期间,除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湿地公园建设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外,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确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鱼池及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归承包人,村委会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村委会不承担其他赔偿义务,承包人无故中止合同的,不予退还后续承租金。

8、为维护开标现场秩序,此次开标活动现场只允许有效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严格遵守现场纪律。如出现有效报名人不遵守现场纪律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竞价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根据具体情况追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每个鱼池的面积为历史面积,不重新丈量。投标人参与竞标视同于默认,不接受对于面积的异议。

 

 

联系人: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仙女庙村村委会         

邵书记 1340999458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先生   0713-4267399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仙女庙村村委会

2020年11月30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