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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信息]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09 00:00:00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浠土资告字[2012]10

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1—49

宗地面积

118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浠水经济开发区翟港村三组

出让

年限

70

容积率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建筑密度(%)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绿地率(%)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建筑限高()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现状土

 地条件

竞买保证金

150.0万元

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

起拍价

拍卖会前确定

加价幅度

         拍卖师在拍卖会开始时宣布

报名截

止时间

   201242617

拍卖时间

         20124289

 

宗地编号

2011—58

宗地面积

1298.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浠水经济开发区南岳庙村九组

出让

年限

70

容积率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建筑密度(%)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绿地率(%)

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建筑限高()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现状土

 地条件

竞买保证金

160.0万元

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

起拍价

拍卖会前确定

加价幅度

         拍卖师在拍卖会开始时宣布

报名截

止时间

   201242617

拍卖时间

         20124289

特别说明:出让地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由竞得人另行协商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不得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

2、不得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

3、拍卖出让文件的其他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拍卖人为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本次出让宗地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获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2416日至2012426日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索取有关竞买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提出竞买书面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42617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和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426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拍卖时间为20124289时,拍卖地点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713-4267349    02782641833

联 系 人:先生(13635850252 

 高先生(13872027923 

开户单位: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浠水农行营业室

    号:17650101040010737(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单位: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江岸支行转北湖东路支行

    号:42001186189053000462(履约保证金专户)

 

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O一二年四月六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