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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浠水县清泉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0 00:00:00

浠水县清泉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清泉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流管网建设工程 已由  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投资[2005]28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浠水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清泉镇。建设项目为:浠水县清泉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本工程设立个标段,计划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管道主材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3.3凡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人须知

5.1 请申请人于 2009  7  13日至 2009 7  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 11 30,下午  230   5 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等报名。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报名、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和投标文件的递交与相关资料的领取、退还。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投标活动将不予受理。对能出具由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委托书的,除在投标报名、踏勘答疑和开标环节以外,可委托本公司其他人员办理。

5.3 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和”五大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建造师和五大员由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工资花名册原件(或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4报名资料费为人民币  100 元。

5.5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 元整(捌拾万元整),在 2009 7  23日下午1630分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2009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5.6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7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参与报名的申请人于 2009  7  24 日至 2009 7  28 日,凭投保保证金进账单,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  300 元,图纸制作费1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招标人将预收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整),于2009728下午16时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到招标人帐户。帐号4200167663905000079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帐户名称:浠水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科

7.2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接收

7.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9 817上午 830时,地点为: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7.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价款的10% 。

8.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8.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建设信息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黄冈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69

  编:438200                            编:438200

联系人:潘东时                          人:张斌   方涓涓

  话:15171631373                       话:18907252121

  真:                                  真:0713-4242136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话:   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号:42001676639053000617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