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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浠水县兰溪镇三泉村永固支堤堤段【桩号永固支堤2+830-3+130(外)平台】迎水侧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0:19:07

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定对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浠水县兰溪镇三泉村永固支堤堤段【桩号永固支堤2+830-3+130(外)平台】迎水侧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意杨71株,采伐蓄积量共86立方米,起拍价3.01万元

注: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458日上午10: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57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57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伐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2日内付清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采伐;

4.拍卖标的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约定要求采伐完成并按委托方要求清场完毕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受领拍卖标的(必须先交清拍卖标的款),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竞买保证金

7.买受人受领拍卖标的后,必须配合委托方在指定的林木采伐区域进行采伐,3日内将拍卖林木全部采伐清场完毕;

8.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拍卖收取收益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伐量的,不得再行采伐,退出采伐区域,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伐完余下的林木款;

9.买受人采伐林木、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涉及到林木采伐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1.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3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中心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十五


  • 审核人:刘喜军
  • 审核时间:2024-04-25 10:19:34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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