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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浠水县清泉镇双桥北路与二中路交汇处附近2处第一层商铺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09:35:21

受浠水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我公司拟对浠水县清泉镇双桥北路与二中路交汇处附近2处第一层商铺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下:

序号

楼号

建筑面积   (约

土地分摊面积(约

土地使用期限

起拍价

1

1号楼106铺

43.47

10.77

2021年10月29日起2061年10月28日止

545000

至爱十字绣及公共服务(快递)

2

3号楼103铺

51.48

8.75

665000

绿叶

报名登记时,必须缴纳按起拍价20%竞买保证金;

二、展示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双桥北路与二中路交汇处附近2处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4327日上午10:00时;

四、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4326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326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七、特别提示:

1、本拍卖标的必须自拍卖成交2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根据本公司的收款凭证,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2、本拍卖标的委托方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40年(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61年10月28日止);

3、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协助。涉及过户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即:委托方承担卖方的税费,买受人承担买方的税费;拍卖标的的评估费由买受人承担(以起拍价按千分之五计算收取),由本公司代收代付;

4、四界划分:与相邻户共墙以墙中线为界;

5、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6、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勘察,本公司和委托方不负责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7、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如拍卖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应到拍卖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 按起拍价20%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月十

 


  • 审核人:刘喜军
  • 审核时间:2024-03-19 09:35:31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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